为了进一步健全学院党组织架构,更好地推进组织工作,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,决定对学院现有党组织结构进行调整。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:
一、 调整后的党组织结构:
(一) 调整后,学院党委下设6个党总支和2个直属党支部,分别是:
1、 党总支:机关党总支、水利系党总支、建筑系党总支、机电系党总支、信息系党总支、艺术系党总支。
2、 机关党总支下设6个党支部:机关第一党支部、机关第二党支部、机关第三党支部、机关第四党支部、继续教育学院党支部、后勤服务中心党支部。
3、 直属党支部:基础部党支部、离退休党支部。
(二) 各党组织的构成如下:
1、 各系党总支完全由本系教工党员和学生党员组成,其下设党支部原则上按专业组建。
2、 机关党总支下设支部:
① 机关第一党支部由党(院)办、组宣部、监察室、人事处的党员组成。
② 机关第二党支部由财务审计处、总务基建处、工会的党员组成。
③ 机关第三党支部由学生处(学工部)、团委、保卫处的党员组成。
④ 机关第四党支部由教务处、科研设备处、实训中心、高职教育研究所、图书信息中心的党员组成。
⑤ 继续教育学院党支部完全由继续教育学院的党员组成。
⑥ 后勤服务中心党支部由后勤服务中心和大禹公司的党员组成。
3、 基础部党支部完全由基础部的党员组成。
4、 离退休党支部保持不变。
二、时间安排
1、9月30日前,各党总支、直属支部召开党员大会,宣布调整方案。
2、10月14日前,各系总支根据调整后情况,调整下属支部,健全支部委员会和系总支委员会。
3、10月14日前,机关总支下属各支部召开党员大会,由临时召集人负责进行支部委员会的选举。由各支部书记主持推荐机关党总支候选人。
4、10月14日前,基础部召开党员大会,由临时召集人负责进行支部委员会的选举。
5、10月20日前,酝酿产生机关党总支委员会候选人。
6、10月底前,召开机关党员大会,选举产生首届机关党总支委员会。
三、选举工作程序
1、支部委员会的选举。党支部委员会由3人组成,直接差额选举产生。工作程序:
召开党员大会,酝酿提名候选人,召集人根据多数党员意见,提出候选人初步名单4名(或采取预选办法选出候选人3名),征求广大党员意见,报院组宣部审核后提交党员大会选举。召开支委会进行分工,确定支部书记和各委员,名单报组宣部备案。直属支部候选人和选举结果应分别报院党委审批(报批格式参照附件1、2)。
2、机关党总支的选举。机关党总支部委员会由5人组成,设书记1名。总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,每届任期3年。总支部委员会候选人产生方法和程序:
1)、“两上两下”酝酿产生候选人。各支部召开党员大会,在院机关范围内酝酿推荐候选人6名(本支部1人)。总支根据各支部推荐情况,协商提出候选人初步名单6名,再由各支部征求全体党员意见,总支根据多数党员意见提出候选人预备名单,于10月20日前以书面形式报党委审批(请示件格式见附件1),月底前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。
2)选举大会程序。统计公布到会人数;宣读选举办法(见附件3)并进行表决;介绍候选人情况;宣布大会监票人建议名单(3人)并进行表决;清点人数、发选票;投票;清点选票并公布结果;组织计票并公布计票结果;主持人宣布选举结果;会毕。
3)、召开新一届支委会,选举书记,并进行组织分工。支委会可设组织、宣传、纪检、青工等委员。
4)、以书面形式向院党委报告选举结果(报告格式见附件2)。
3、机关党总支书记原则上由专职工会副主席兼任;机关党总支下属党支部书记原则上由中层干部兼任;各党总支书记和直属支部书记原则上由中层干部担(兼)任;各系党总支下属专业党支部书记原则上由辅导员、骨干教师兼任。
四、若干注意问题
1、党员组织关系统一于10月1日起按新方案划定,参加新单位支部选举,不另行办理转接手续。党费由原支部统一收到2011年12月。行政人员和基础部教师已担任各系入党积极分子联系人的继续担任,但不再安排新的发展任务。
2、为便于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,院党委指定召集人,负责选举的具体组织工作。机关第一党支部召集人季云飞,机关第二党支部召集人周大鸣,机关第三党支部召集人竺波,机关第四党支部召集人吴敏启,继续教育学院党支部召集人沈自力,后勤服务中心党支部召集人张文炜,基础部党支部召集人吕兴虎。
3、各党支部要及时主动做好有关工作的结转移交,包括党费收缴、入党申请人、积极分子、发展对象、预备党员以及创先争优有关工作开展情况。
4、无论是选举支委会还是增补支部委员,必须充分发扬民主,体现党员意志,按程序规范操作。
组宣部
2011年9月29日